我左手的小拇指断了,吊在一张皮上,像秋天的即将飘落的黄叶,在枝丫间抖动。
手麻木不觉疼痛,我举起受伤的手,惊讶地看着那悬吊的半截指头。
有位哲人说砍掉了的手不再叫手,我应是冷冷地欣赏这截人肉,一个手指头到一截人肉的过渡,是经历了一次断裂的结果;一张嘴从用来亲吻到吵架,是经历了重复的折磨。
鲜血滴答滴答往地下掉,节奏无比优美,像远古传来的跫音,冲击耳膜,产生不逊于交响乐狂轰的巨响。
有位大家说独爱欣赏鲜血谱写的文章,而此际血染的爱情,让娜娜惊慌失措。
她跪在地上翻箱倒柜找药棉纱布。
你别找了,没有东西可以包扎这个伤口!
我得意的吼叫,因为我胜利了,娜娜从不不屈服于我,我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感觉了。
我不过只失去了一小断人肉,半截断指让娜娜妥协,这他妈的算得了什么。
泪水在娜娜的脸上奔流,她的嘴像水中呼吸的鲫鱼一张一合,不断地冒泡: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仿佛那半截人肉是从她手上断下来的。
去医院吧求你了我们去医院吧!
我我我我是爱你的!
要不,你把我的手剁了吧。
娜娜拿起剁骨头的刀横递给我,好像交给我一份光荣的任务。
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打量这把使用过无数次的刀,像发现墙角的一只怪虫。
刀的真实面目像生活中的许多事物一样被我遗忘或者忽视。
生活中有很多情,不触及什么不影响什么,大概是不会引人注意的。
就好像没有有共患难不知道真情,不奔跑千里不识得良马。
不锈刚刀凝聚了黄色的灯光,金灿灿的闪亮。
一面是娜娜,一面是我,刀刃朝下,泛着寒光。
我以为我是骄傲地昂着头颅,面容里有不可侵犯的凛然,我却在刀光中看到一个颓丧的男人,虚伪撑起他空虚的灵魂,他贼喊捉贼达到了目的,却不能高兴地享受胜利的成果。
柔弱娇小的娜娜握着刀,像个勇士,我看出她的态度是坚决而真诚的,她绝不会躲闪我把刀划向她的任何地方,除了脸以外。
物质的刀刃砍伤了我,我其实早把精神的利刃无情地刺向娜娜,无辜的娜娜。
我他妈就是太男人。
太男人才忍受不了娜娜的夜归,太男人才接受不了娜娜坐别人的奔驰,大男人才把膨胀的自卑化作孤傲,太男人才会使出吃奶的劲儿猛踢了娜娜的下身。
我缓缓地接过剁骨头的刀,在灯光下晃了两晃,像在鉴别某类古玩,几行红色的血迹像蚯蚓一样在刀面上爬行,它们是刀的血管。
我思考它剁一块猪骨头和剁一截人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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