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炀觉得他今天的穿着和往常很不一样,之前,他要么是上班的时候穿着将就的西装,通常衣服的熨角都没平整过,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彭大爷肯穿这件衣服就已经是在给衣服面子了,他才懒得伺候这不会说话又把人包裹得紧巴巴的玩意儿;哦对了,彭放还不会打领带,每次公司开董事会,只有他一个从来衬衫领口都是光秃秃的,老员工看了叹气,新员工看了尖叫甚至觉得他们的彭总又帅了一倍。

?彭放不上班的时候,习惯穿个破洞牛仔裤和黑灰色的冲锋衣,然后骑个拉风的摩托在大街小巷窜来窜去,这一方面还是他教原炀的:这货上初一的时候,就带着同样不爱学习的小原炀第一次骑着摩托跑到别人四合院的菜园子去偷瓜,两人还一直乐此不疲,他们就和许许多多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年一样,几乎把所有不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

以至于后来原炀被原立江送去军队的时候还暗暗想过,要不是彭放这厮,他能跟匹脱缰的野马似的猖狂放肆到他老子亲自拿着棍棒来收拾他吗?感情这人是蓄谋已久加上唯恐天下不乱。

可是今天,彭放穿了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件漂蓝色的长款风衣,没有一丝褶皱的休闲裤显得他腿部线条尤其完美,原炀不自觉地把眼睛放大了一点儿,莫非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彭放穿成如此正经的样子一时间还真有点儿好看,好看的毫无违和感。

当然,以上这些说法是建立在这人安静的情况下,因为很快,彭放就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静如处子,动若疯兔。”

,他风风火火地抱着一堆东西直接朝原炀扑了过来。

原炀迅速把自己的身体转了个角度避开,一脸嫌弃地瞅着他。

彭放早就习惯了,随意地撇撇嘴,就把手里的重物一股脑全扔给原炀了,然后摘下墨镜,用力地眨巴了一下他那大眼睛,“没想到老子一言九鼎,说来就来吧,哎,你有没有觉得我今天看上去,特别特别帅?”

原炀盯着手里的各色盒子看了好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开口,“你这件外套,显腿短,以后别穿了。”

“。

操,你他妈说几句人话会死是不是?”

彭放差点脚下一个趔趄。

“是。”

原炀懒得再搭理他,扭头准备回屋,“你这又往我家投什么破烂儿了,我告诉你,帮你清理可不是免费的,一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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