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很好看的脚,莹白.粉嫩,小巧玲珑,一根一根的脚趾细长圆润。
他的胸口猛地漏跳了一拍,努力维持着平常那种冷冷的语调:“怎么不穿鞋?”
别墅是恒温恒湿的,又有佣人每天擦得纤尘不染,岑沅沅平常很喜欢光着脚在地板上走,被顾言时这么一说才想起来;可是,看到他这副冷冰冰的模样,又有点不太服气,故意翘起脚尖转了转脚踝:“哦,忘了,不过我喜欢光脚,你看,我今天刚涂的指甲油,好看吗?”
脚趾甲被精心修剪过了,上面还涂了白底的浅绿小花,让一双脚显得越发精致小巧,只怕放在掌心都不盈一握。
顾言时的喉咙一紧,猝然避开了视线,沉着脸自顾自地进餐厅了。
岑沅沅朝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刚想逞能光脚去餐厅,可一踩到客厅的大理石上,一股凉意袭来。
“太太,”
林叔不赞同地提醒,“光脚容易受寒。”
岑沅沅缩回了脚,讪讪地道:“那我去穿上。”
换上鞋袜下来,顾言时已经坐在餐桌旁了,面前放了一碗开胃的鸡茸蘑菇汤还没动筷子,应该是在等她。
今天的晚餐偏西式,牛排、鹅肝、芦笋和西蓝花,顾言时吃饭很闷,几乎一语不发,但他吃饭的姿势却很优雅好看,后背挺得笔直,切牛排的手法干净利落、悄无声息。
这让岑沅沅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特工片,里面的男主和上司特别讲究绅士的优雅,就连打架杀人都看起来文质彬彬。
这样的顾言时比平常又好看了几分,岑沅沅肆无忌惮地欣赏着,连饭都忘了吃。
可惜,好景不长,顾言时好像发现了她的注目,眼角的余光扫了过来,说话的声音一如既往得没有温度:“怎么一直看着我?”
餐刀闪着锃亮的银光,配合着顾言时的冷漠表情,有点瘆人。
岑沅沅立刻怂了,打着哈哈避开了视线:“看你好看嘛……看看而已,你又不会少块肉,对吧?”
“好好吃饭。”
顾言时的目光落在了她的饭碗上,眉头皱起。
“我已经吃很多了,你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秀色可餐吗?”
岑沅沅胡乱扯着话题,“就是和好看的人一起吃饭,能多吃几碗饭,平常我就只吃一口的。”
林叔眼里的同情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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