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卑鄙,可这里这么大,我们怎么才能找到他的老窝呢?”
“首先,这个地方一定远离进入内城的路线,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被人发现,其次,因为他的身上没带补给,这个地方一定和第一次我们遇到他的地方离的不会太远,而第二次他成功摆脱我们的时候,距离自己的老窝一定更近了。”
“诶,为什么?”
“想要威胁一个人就一定要让对方感到恐惧,这样对方才会付出尽可能多的代价,如果我是他的话,会先把骗到这里的探险小队晾上两天,随着补给的消耗一定会让猎物感到惊恐,而这时候再谈条件一定会容易许多。”
“但是这么做也有副作用,人在面临绝境的时候反应会变得越来越不可控,说不定有人会铤而走险,在这种时候做出什么举动都有可能,对于格林而言,最糟糕的局面莫过于小队四散逃命,在这座迷宫中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这样他最后就什么也捞不到了,所以他肯定希望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呆在原地,乖乖被他勒索,这样的话他围困小队的地点一定离自己的老窝很近,方便他监视猎物的动向。”
罗布顿了顿,接着道,“综合以上几点,其实我们已经可以画出他的老窝的大概范围,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去那里看一看,那家伙应该有不少收藏的。”
“那还用说!”洛洛闻言两眼放光,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小随从的提议既能抓到那个叫做格林的小子,又能抄了他的老窝大赚上一笔,菜鸟勇者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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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格林的发迹史
格林躲在一旁,冷眼看着不远处那只小队几个冒险者垂头丧气的坐在那里,其中那个牧师模样的家伙还和身边的人发生了争执,看样子他是在埋怨自己的三个队友,看到这一幕年轻的盗贼肚皮都快要笑破了。
眼前这群家伙实力虽然不错,但和之前那些蠢货并没有什么区别,被他轻而易举的玩弄于股掌之间,牵着鼻子乖乖的走进了自己早就为他们准备好的陷阱中,领头的那个二阶剑士警觉性倒是不错,可惜也只不过是自作聪明。
实际上年轻的盗贼最喜欢对付的就是这种人了,越是想的多的人越是喜欢疑神疑鬼,很容易就被自己的所见所闻所误导,格林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就让汉森喝止住了爱德华,让年轻的盗贼从容脱身,这让他不免更加得意了。
唯一让格林感到意外的就是当他再溜回来的时候,发现小队中竟然少了两个人——是队伍末尾的那个一阶剑士和他的小随从,不知在什么时候竟然也消失了。
那两个家伙,是半路掉队了吗?还是因为紧张自己跑掉了?
又或者想逞英雄来抓住自己?
如果是这样的话未免有些太异想天开了吧,进入这里这么久,他们难道还没有发现附近的环境有多复杂吗,所谓的迷宫也不过如此吧,也许彼此之间只相隔不到十米,但不知道怎么走的话一辈子也别想接近。
做出这样的选择根本就和自杀没什么区别。
格林有些惋惜,他倒不是关心那两人的生死,只是可惜了两人身上的钱财,不过想起菜鸟勇者和他的小随从那一身叫花子一样的打扮,就连这种惋惜也淡了不少。
他的心思很快就放到了其他人的身上——小队中那个金发的家伙看起来应该挺有钱的样子,名为爱德华的前辈看起来也有些积蓄,还有小队的队长,那个中年男人,既然是二阶职业总不至于太寒碜吧。
格林默默的估算着小队中其他人的身价,想着怎么狠狠的宰这些家伙一刀,因为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一个多月前,他跟其他五个在酒馆中刚认识的家伙组成了一只临时的探险小队,一起来这座地下城淘金,格林所加入的小队大概就是最低级的那种,队里没有法系职业,大家又都是一阶,彼此之间也不怎么熟悉,在地下城中类似的队伍还有很多,基本上都是观光团一样的存在。
这样的队伍即便真的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也很难保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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